2023-08-25 18:49:29 | 阅读:
最近,许多地方中小学实施教师退出机制的消息在互联网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例如,去年11月,宁波市教育局发布了《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退出机制实施办法(草案)》的公告,计划退出未聘用、考核不合格、违反教师道德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坚持)教学岗位的教师。
几年前,“非升即走”制度在高校中广泛兴起,引起了很大争议。批评家认为,“非升即走”制度是对高校青年教师的压榨,考核压力过大不利于刚毕业的青年博士专注于科研。
尽管存在争议,但该制度继续在许多大学实施,特别是双当先大学,在一定程度上迫使年轻教师积极进行科学研究,一些年轻学者在这种压力下脱颖而出。部分高校将进一步深化变革,通过评价和就业分离制度一次性激活教师,打破部分教师教学科研的“平躺”状态。
没想到,中小的排的状况也逐渐刮起了教师队伍变化(整顿)的风,部分地区开始实行中小学“教师退出机制”。
去年11月,宁波市教育局发布了《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退出机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公告,拟退出不称职、考核不合格、违反教师道德或因其他原因不称职(坚持)教学岗位的教师。教师退出渠道包括待岗、转岗、退休、解聘。
中小学“教师退出机制”提出后,引起了一些人的恐慌,认为这是为了打破中小学公立教师的“铁饭碗”。事实上,没有必要恐慌。
“教师退出机制”包括两个层次的“退出”:
一是退出岗位,即转岗、待岗、退休等。
这类退出主要针对因主客观原因不适合原岗位的教师进行岗位调整。例如,将老年人和精力不足的教师转移到非教学岗位;对教学态度不正确、教学能力不足的学生进行待岗培训,培训合格后重新上岗;对患有重大疾病需要休养的教师实行退休政策。
二是退出教师队伍,即解聘。
这种类型的退出,性质更严重,主要是将不合格的教师从教师队伍中删除,恢复其准备。例如,严重违反教师道德的教师、常年“免费工资”的教师、“私人招聘”的不合格教师等,可能是被解雇的对象。
然而,无论是从教师稳定性还是实际教学管理的角度来看,都不可能大规模退出教师。在两种“退出”中,前者的数量大于后者,真正退出教师的教师必须很少。
学大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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