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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巩义市普通高中、普通中专招生工作意见新鲜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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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学好网

2022-12-02 23:07:27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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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巩义市中招工作今日启动,普通高中、普通中专招生工作意见新鲜出炉:

2018年巩义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豫教基二〔2018〕5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对象

(一)具有巩义市初中学校在籍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具有巩义市常住户口,在巩义市以外学校借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在巩义市高中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四)社会类其他考生。

二、报名

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全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中招报名工作由巩义市中招办负责,考生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zk.hagaozhong.com)进行报名信息采集和志愿填报。

三、命题

命题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体现课程改变的理念与要求,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践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发展素质教育。《思想品德》学科时事政治命题范围调整为“考查2017年国内外重大时事,2018年1月以来的国内外重要时事,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及党和国家在现阶段的重要方针政策”。其他各学科考试命题仍依据《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命题要求》。

四、考试

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仍与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合并进行。由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巩义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考试、阅卷和录取。

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纳入中招统一管理。

体育考试纳入综合素质评定之中,进行运动与健康素质试试,按满分7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由巩义市教育体育局体卫艺科负责组织试试。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按照三科满分共3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由巩义市教育科研培训中心负责组织试试。

2018年中招学业成绩总分为700分。

英语听力考试采用光盘播放,各努力学习要统一配备相关设备。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生物、地理、音乐、美术等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学校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考试),由镇(办)教研中心负责,各初中学校具体实施,体现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二)考试组织

中招报名结束后,市招办根据报名情况,统一设置努力学习,统一组织考试。

(三)阅卷

高质量的阅卷是中招公平公正的关键,也是中招工作的重要环节。要选聘责任心强、理论和专业水平高的教师参加阅卷工作,要加强阅卷队伍管理,搞好培训,不断提高阅卷质量。要加强对阅卷工作的督查和监控,加强对主观题的复评,继续实行作文由三人独立评阅制度。我市采用网上阅卷手段,阅卷的科学性、准确性、客观、公正。阅卷由巩义市教育科研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四)考试成绩

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成绩通知到考生毕业学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中招考试成绩给学校及学生进行排队或公布名次。

五、志愿填报

(一)志愿设置

普通高中志愿分省提前批次和巩义市批次。其中省提前批次(面向全省招生)三个,面向巩义批次五个。

省提前批次(面向全省招生)的三个批次为:首要批次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设置一个学校志愿;第二批次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校园足球实验班设置一个学校志愿;第三批次安排有跨省辖市招生计划的民办普通高中设置一个学校志愿。

面向巩义招生的五个批次为:

首要批次设置三个学校志愿:巩义市首要优级中学、巩义市第二优级中学、巩义市京师杜甫优级中学。

第二批次设置两个学校志愿:巩义市首要优级中学、巩义市第二优级中学,本批次只有体育艺术合格考生才能填报。

第三批次设置四个学校志愿:巩义市市直优级中学、巩义市第四优级中学、河南省巩义中学、巩义市京师杜甫优级中学。

第四批次设置三个学校志愿:巩义市市直优级中学、巩义市第四优级中学、河南省巩义中学,本批次只有体育艺术合格考生才能填报。

第五批次设置两个学校志愿:巩义市第三优级中学(含体育艺术合格考生的志愿)、巩义市京师杜甫优级中学。

(二)志愿填报

面向巩义招生批次的志愿填报规则为:

首要批次、第三批次、第五批次志愿填报对象为所有考生,考生可以选择填报其中的一批或几批学校志愿。首要批次学校志愿填报时,三所学校志愿都要同时填报,否则,该批次志愿无效。第三批次学校志愿填报时,四所学校志愿都要同时填报,否则,该批次志愿无效。第五批次学校志愿填报时,两所学校志愿都要同时填报,否则,该批次志愿无效。巩义市京师杜甫优级中学同批次录取在公办学校之前进行,以注册交费为录取依据,填报该志愿不影响公办学校正常录取。

第二批次、第四批次志愿填报对象为体育、艺术试试合格的考生。第二批次学校志愿填报时,二所学校志愿都要同时填报,否则,该批次志愿无效。第四批次学校志愿填报时,三所学校志愿都要同时填报,否则,该批次志愿无效。

报考类别选择普通高中的考生可以兼报职业学校、普通中专。报考类别选择职业学校、普通中专的考生不能兼报普通高中。

初中毕业生报考要坚持自愿的原则,学校要尊重学生和家长的选择,考生和家长要严防外来以经济等为手段的虚假招生宣传和招生欺骗,以免上当受骗。

六、录取

(一)录取原则及办法

面向全省招生录取按照录取批次依次进行,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录取和本地招生录取,具体执行河南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

我市普通高中招收初中毕业生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和考生报考志愿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依据。统招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投档分相同时则按综合素质评定A、B、C、D等级高低排序,还相同的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以此确定出每一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语文、数学、外语、物理、政治、化学、历史。

我市普通高中录批划线分批录取,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录取。

首要批次:参加首要批次录取的学校为巩义市首要优级中学、巩义市第二优级中学和巩义市京师杜甫优级中学。巩义市京师杜甫优级中学首要批次录取计划为本校招生计划的15%,成绩公布后依据志愿、招生简章、到校注册交费。学生一经被巩义市京师杜甫优级中学录取,不再参加巩义市首要优级中学和巩义市第二优级中学的录取。巩义市首要优级中学和巩义市第二优级中学实行按中招成绩平行分配生源的招生办法。

第三批次:参加第三批次录取的学校为巩义市市直优级中学、巩义市第四优级中学、河南省巩义中学、巩义市京师杜甫优级中学。巩义市京师杜甫优级中学录取对象为巩义市中招录取较低控制线以上的学生,依据志愿、招生简章、到校注册交费。本批次若完成全部招生计划,第五批次不再进行录取。学生一经被巩义市京师杜甫优级中学录取,不再参加巩义市市直优级中学、巩义市第四优级中学、河南省巩义中学的录取。巩义市市直优级中学、巩义市第四优级中学、河南省巩义中学实行按中招成绩平行分配生源的招生办法。

第五批次:巩义市第三优级中学、巩义市京师杜甫优级中学。巩义市京师杜甫优级中学录取对象为巩义市中招录取较低控制线以上的学生,依据志愿、招生简章、到校注册交费。学生一经被巩义市京师杜甫优级中学录取,不再参加巩义市第三优级中学的录取。

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录取按照《巩义市教育体育局关于2018年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通知》巩教体【2018】50号文件要求,首要优级中学和第二优级中学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文化课分数线为统招线降120分;第四高中、巩义中学和市直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文化课分数线为统招线降60分;第三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文化课分数线为全市中招录取的较低控制线。体育艺术特长生在专业和文化课均上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巩义市京师杜甫优级中学实行分批次自主招生,录取实行注册备案制,具体招生按照该校招生简章进行。学校要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学生,不得录取低于我市较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否则不予办理学籍。

我市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实行全市统一审批、网上录取,招办印制公办高中录取通知书,各初中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各公办高中凭新生录取通知书、考生准考证和新生录取花名册安排学生报到。

(二)分配生的录取

1.接收分配生的高中为巩义市首要优级中学和巩义市第二优级中学。

2.享受分配生政策的学校为巩义市所有初中学校。

3.招收分配生的比例为学校招生计划的60%。

4.享受分配生政策的认定条件:在巩义市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学籍,连续三年在学籍注册学校就读,初中阶段综合素质总评为合格等次以上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各初中学校要将本校符合分配生条件学生的名单在校内至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分配生名单上报市招办。

5.分配生的认定办法:分配生的资格认定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分别进行,各初中学校要指派专人负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凡发现弄虚作假现象,除取消考生享受分配生资格外,还要对学校和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6.名额分配办法:

分配生数=(各高中分配生指标总数/我市中招考试应届生总数)×各校中招考试应届生人数。

7.分配生的录取办法:

分配生的录数线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分别划线,依据各初中学校的分配生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则同时被录取。录取标准控制在录取学校统招线以下60分。

如果个别初中学校的分配生名额没有完成,空缺的计划转录统招生。

七、照顾对象和标准

(一)考生照顾由本人在网上提出申请,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校为单位携带考生的相关照顾证件到市招办审核确认。

(二)按照有关规定,对以下情况予以照顾。

1.根据《河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豫公通〔2018〕66号),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按照录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录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

2.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录取。

3.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2007〕7号)精神,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时照顾10分。

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

5.根据《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录取;报考其它学校的,照顾5分录取。

6.军人子女考生学习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要求执行。驻豫武警部队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

7.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学习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要求执行。

8.根据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

各高中、镇(办)教研中心、初中要成立中招工作领导组,校长、镇(办)教研中心主任为首要责任人,有关人员为具体责任人,认真落实中招政策,严格执行中招规定,做好中招工作。

(二)切实保障听力残疾学生公平参加考试权利

听力残疾(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学生,可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向所在初中学校申请免英语听力试试,经初中学校公示5天无异议,报市中招办审核批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听力部分得分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

(三)加强管理,严肃招生纪律

1.除全省统一招生考试外,任何学校不得提前单独组织招生考试;除经省教育厅批准的普通高中航空实验班、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民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年度总招生计划20%的比例)外,任何学校不得跨省辖市面向全省招生。

2.维护中招工作的统一性和严肃性。考生应填写《2018年中招考试书》,纸质版由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后留存在毕业学校。未参加中招考试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学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未经统一网上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省内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凡被省提前批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我市招生录取。

3.严格执行《关于做好初中毕业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0]10号)要求,不得限制学生报名,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杜绝违规招生。

4.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准违规收费。严禁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

(四)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落实公示制度。中招考试方案、普通高中招生方案及考试收费标准等,要向社会公示;分配生招生计划、认定条件、录取办法、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等要在校内张榜公示。

二是健全诚信制度。要建立健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参与中招工作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并采取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凡违背诚信、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其职权,今后不得聘请其参与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三是建立监督机制。市中招办、监察室、基教科等相关科室,对中招考试和录取工作全程监控,对出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处理。

(五)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试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76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中招考试政策,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受教育权益。

(六)严格信息管理,确定规范公正

为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我市依托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成绩发布、招生录取、学籍注册等工作,实行阳光招生,确定中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七)重视宣传指导,提高服务水平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考生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和信息。各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认真做好考生和家长的咨询接待工作,努力学习就会有回报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要为考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考试服务,为残疾人考生等特殊群体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便利,营造温馨考试环境。今年中招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九、收费标准

按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中招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966号)执行。每生交报名考务费38元。

2018年巩义市普通中专招生工作意见

为做好2018年我市普通中专招生工作,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豫招中〔2018〕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我市普通中专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

1.五年一贯制高职和“3+2”分段制高职(以下分别简称“五年制”和“3+2”),招生对象为参加2018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其中报考幼师专业和师范类的考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18周岁(2000年9月1日后出生)。报名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zk.hagaozhong.com)进行。

2.招收初中毕业生的普通中专(以下简称小中专),招生对象为应届和往届初中毕业生。参加2018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文化课考试的初中毕业生,报名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不参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文化课考试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新生可以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http//zzlq.heao.gov.cn)选报学校,也可以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

3. 招收高中毕业生的普通中专(以下简称大中专),招生对象为高中阶段及以上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初中毕业三年以上)的考生。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持高中及以上学校(含同等学力)毕业或高考准考证及身份证,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报名,也可以直接到普通中专学校报名。

4.凡在我省就业的非就业地户籍人员子女,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具有流入地正式学籍的初中应、往届毕业生可在学籍所在地参加普通中专招生考试报名,并与当地户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二、志愿填报

各学校要及时将省招办印制的《2018年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分发到各班。努力做好宣传工作,考生自愿选报志愿,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代办。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考生填报志愿或改动考生志愿。

参加2018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文化课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志愿填报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上进行。考生填报志愿时,首要批填报“五年制”和“3+2”分段制专科招生计划,每生可选报两个志愿;第二批填报小中专招生计划,每生可选报两个志愿。

报考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兼报“五年制”、“3+2”和小中专志愿,考生可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 填报志愿。没有兼报“五年制”、“3+2”和小中专志愿的普通高中考生可以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选报学校,也可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

三、考试

报考招收“五年制”、“3+2”、小中专(参加2018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文化课考试)的考生,文化课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和分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普通中专招生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巩义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考试和阅卷。

四、建档

“五年制”和“3+2”考生登记表(含志愿信息和中考成绩信息)由市招办负责打印,其它新生材料(考生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及大、小中专新生档案由招生学校建立。

五、录取

录取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五年制”和“3+2”招生,须参加2018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文化课考试并达到分数要求,优先从报有普通中专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小中专学校应优先录取参加中招考试并报有普通中专志愿的考生,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报考其他优级中等学校的考生或凭初中毕业证录取新生。  

“五年制”、“3+2”和省属学校普通中专录取工作由省招办负责。市属学校普通中专录取工作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负责。录取工作全部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进行。

六、加强宣传工作

各学校让每一个应届初中毕业生了解今年的普通中专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报考途径等情况,同时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和服务工作,采取多种形式,畅通服务渠道,让每一位考生及时报考。不得通过任何手段干预学生自主选择学校。

七、收费标准

按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中招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966号)执行。每生交报名考务费38元。

编辑:yongb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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