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21 06:21:25 | 阅读: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收费规范,坚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零收费”政策,保障义务教育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此外,还有一定的学生伙食费标准及相应的住宿费、课后服务等费用明细规定。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始终关注学生收费情况,加强监督管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同时,该教育局也将进一步完善学校收费公示制度,做到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开透明,让学生明明白白消费。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教育收费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的教育收费标准如下:
1. 公办小学实行“一费制”,公办初中实行“生均公用经费(保教费)标准+伙食费标准”的收费政策。
2.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民办幼儿园收费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3.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不得收取书本费和学具费。公办高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审批标准范围内,学校拥有一定的收费自主权。
4. 高中住宿费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学校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5. 校外培训机构按照市场调节原则实行自主定价,收费标准由培训机构依据办学成本、教育教学计划、市场需求等因素,在招生前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监督。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的咨询电话为"86557557",您若有疑问或需要相关建议,可拨打电话咨询。
学大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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